本行对服务银行及金融机构拥有丰富的经验。本行之服务包括就遵守银行规例提供专业意见,草拟及覆核与银行客户签订的标准协议,预备贷款协议及贷款交易的抵押文件等。本行向香港、中国内地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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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集体投资计划(包括单位信托和互惠基金)香港和海外公开发售取得香港证监会认可资格和上市地位,并就基金运作提供常年法律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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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香港证券、期权、外汇、期货和保险条例取得认可资格和合法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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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金融中介人士提供常年法律意见,包括草拟反洗黑钱和反恐怖手册指引和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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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单位信托、互惠基金和其它集体投资计划上市和公开发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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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金融业务的收购合并和策略投资方面,提供法律意见和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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